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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環保署109年10月22日函示,政府機關處理行道樹、公園樹木或相關樹木修剪等,因非屬現行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的再利用種類,所以依這個解釋,只能依一般廢棄物處理,並沒有辦法回收再利用。但實際上,依木質顆粒的CNS標準,其屬未經化學處理的木材,當然可以當作木顆粒的原料,只是因環保署的那個解釋被限制住了。
至於漂流木,依照森林法等相關規定,其均屬國有財產,於公告民眾撿拾外,剩下待處理的部分,在法律性質上,是屬於報廢國有財產,因為也未經化學處理,理論上也可以當作木顆料的原料。但實際上,漂流木夾雜很多泥沙,在處理上費工費時,完全不合成本概念。會建議直接送往有機肥料處理廠處理,較為環保。
木顆粒是零碳能源,石化燃料是暖化氣體的主要來源,詳請觀看影音
很多人有這個疑問,為什麼還要這麼麻煩把木柴原料壓縮成木顆粒?而不直接燒柴就好?
如果是像古時候的用大灶煮水、煮飯,直接把生柴拿去燒當然沒有問題,但如果是要工業用的鍋爐,或者是拿來發電,就必須具有穩定的熱值。生柴沒有經過進一步處理,每一塊柴的含水率、比重都不一樣,有時候燒的特別旺、有時候又燒不起來,所以我們必須把生柴進一步破碎、乾燥、壓縮、製成木顆粒,經過標準檢驗,才能提供穩定熱值的燃料給工業、發電使用!
木質顆粒之原料係利用天然林與人工林之原木及其他原生木材或未經化學處理之木材殘餘物,先予粉碎細磨,然後進行乾燥調整含水率;透過木質顆粒機之高溫壓縮過程中自然釋出黏結性物質的方式下,生產規格一致之圓柱形顆粒。由於木質顆粒原料來樹木,而樹木在生長過程之光合作用時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並固定在木材中(木材中碳元素占50%)。當木質顆粒燃燒時產生之二氧化碳,只是將在樹木在生長期間所吸收的二氧化碳排放到大氣,並未造成增加大氣的ニ氧化碳之濃度的情況,因此木質顆粒燃料爲碳中性之環保燃料。木質顆粒在近十年來得以被歐盟國家所採納為生產綠電之燃料,並加以推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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